紫外线灯的危害 女子医院陪宿被紫外线灯照伤被赔偿
10-11 阅读(3083)据安徽商报消息,王某是合肥淝河镇某村的计划专干,此前陪同辖区一妇女去医院做药流,并在该院陪宿一晚,身体被病房中的紫外线灯照伤,于是向医院索赔17万。记者从合肥蜀山法院获悉,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16000余元。
法院判责——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蜀山法院认为,医院对其所有的医疗设施未尽到管理及注意义务,致使在其病房内陪护他人并留宿的原告遭受紫外线照射致身体遭受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原、被告之间并未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被告对进入其病房内的人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被告明显未做到这一点,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73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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